邵陽新聞網訊(記者 王清)10月13日,邵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介紹,邵陽市從13日起開展道路交通秩序三大專項整治行動:即打擊摩托車飆車專項整治行動;打擊駕駛機動車撥打接聽手持電話專項整治行動;打擊行車道和交叉路口右轉車道違法停車專項整治行動。
據(jù)了解,近期以來,市城區(qū)出現(xiàn)摩托車飆車,駕駛機動車撥打接聽手持電話,在行車道和交叉路口右轉車道上違法停車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已嚴重危害到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和市民群眾出行安全。為進一步凈化市城區(qū)道路交通環(huán)境,維護正常的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根據(jù)市委市政府安排,邵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決定在市城區(qū)開展道路交通秩序專項整治行動。
關于對“駕駛車輛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行為的認定及處罰標準
當前,“駕駛車輛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行為較為普遍,嚴重影響交通安全,為強化管理,特就此類行為的認定及處罰標準,明確如下:
一、駕駛機動車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
“駕駛機動車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違法代碼12230,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之規(guī)定,處200元罰款,記2分。
二、駕駛機動車時觀看電視
“駕駛機動車時觀看電視”,認定為“駕車時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違法代碼12250,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之規(guī)定,處50元罰款,記2分。
三、駕駛機動車時通過手持方式操作移動電話收發(fā)短信、觀看手機視頻、操作手機軟件(如發(fā)微信、微博)
根據(jù)公安部交管局發(fā)布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認定及處理指導意見(一)》(公交管〔2013〕128 號)文件精神,認定為“駕車時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違法代碼12250,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之規(guī)定,處50元罰款,記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