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陽新聞網訊(記者 羅中利)“2014年,全市檢察機關在中共邵陽市委和省檢察院的領導下,認真執(zhí)行市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二次會議決議,圍繞全市工作大局,依法履行法律監(jiān)督職責,為促進加快發(fā)展做出了積極努力”。
2月6日,邵陽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戴華峰在市十五屆人大三次會議上所作的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得到代表委員充分肯定。
批捕犯罪嫌疑人3770人
參與“平安邵陽”建設,共批準逮捕各類刑事犯罪嫌疑人3770人,提起公訴4924人。依法批捕、起訴了公安部督辦的跨省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案,省公安廳督辦的開設賭場犯罪團伙案。
非法上訪犯罪批捕7人
依法打擊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秩序、損害投資經營者合法權益的犯罪,起訴強迫交易、敲詐勒索、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侵犯知識產權、傳銷等犯罪嫌疑人157人;依法打擊尋釁滋事、無理取鬧、妨礙國家機關正常管理和工作秩序的非法上訪犯罪,批準逮捕7人;依法打擊征地拆遷中阻礙施工、騙取補償款、挪用征地拆遷款等犯罪,批準逮捕23人,起訴25人;嚴厲查處工程建設、土地出讓、政府審批等領域索賄受賄、徇私舞弊等亂作為、不作為的犯罪45件73人。
起訴制售有毒食品藥品66人
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專項整治活動,提前介入公安部督辦的“10·24”跨省生產銷售病死豬肉案和“5·06”跨省制售假藥案,依法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89人,監(jiān)督偵查機關立案14人,起訴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藥品、偽劣產品等犯罪嫌疑人66人。查處食品監(jiān)管部門工作人員瀆職犯罪4人。開展了查辦破壞生態(tài)環(huán)境資源犯罪專項行動,批準逮捕非法采礦、濫伐林木、非法占用農用地等犯罪嫌疑人39人,查辦危害能源資源和生態(tài)環(huán)境瀆職犯罪8人。
司法救助資金30余萬元
積極探索涉法涉訴信訪改革,落實訴訪分離措施,共受理群眾控告、申訴、舉報433件,集中排查化解涉檢信訪案件125件,辦結刑事賠償申請8件,決定支付賠償金27萬元。幫助5名有特殊困難的刑事被害人解決司法救助資金30余萬元。對6名經濟困難或案情特殊的刑事犯罪嫌疑人告知有關部門提供了法律援助。對19名不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向法院提出了強制醫(yī)療申請,協(xié)助解決強制醫(yī)療費用52.6萬元。
懲治腐敗,立案偵查職務犯罪141件180人
整合全市辦案力量,集中查辦大案要案,立案偵查職務犯罪141件180人,其中大案109件、縣處級干部要案5人,抓獲在逃職務犯罪嫌疑人12人。市檢察院發(fā)揮辦案主力軍作用,直接立案偵查職務犯罪大要案20件23人。在最高人民檢察院和省檢察院的領導下及時參與查辦了“7·19”滬昆高速公路隆回段特別重大道路交通?;繁际鹿拾?,批準逮捕涉嫌重大責任事故、危險物品肇事、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產品等犯罪嫌疑人18人,直接立案偵查涉嫌玩忽職守犯罪2人。
查辦損害群眾利益的職務犯罪8件27人
深入支農惠農資金管理、征地拆遷、食品藥品、醫(yī)療衛(wèi)生、社會保障、水利建設、安全生產等領域立案偵查職務犯罪69件90人,嚴肅查辦了“村官”以權謀私、損害群眾利益的職務犯罪8件27人。
監(jiān)督糾正當立案而不立案的案件110件
共監(jiān)督糾正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立案的案件110件、不應當立案而立案的案件76件。對應當提請逮捕而未提請逮捕的170人追捕,對應當移送起訴而未移送起訴的121人追訴。對16件刑事裁判提出了抗訴。對生效民事行政裁判提出再審檢察建議2件;辦理執(zhí)行監(jiān)督案件31件;督促行政機關及有關單位履行職責17件、支持起訴18件。對裁判正確的26起申訴案件,做好服判息訴工作,維護審判權威。
監(jiān)督糾正減刑假釋暫予監(jiān)外執(zhí)行不當158人
監(jiān)督糾正減刑假釋暫予監(jiān)外執(zhí)行不當158人,清理職務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三類罪犯刑罰變更執(zhí)行32人,監(jiān)督收監(jiān)1人。開展社區(qū)矯正監(jiān)督,糾正履行職責不當情形107件次。對不構成犯罪的77名嫌疑人決定不批準逮捕,對不構成犯罪的51名被告人決定不起訴。排除非法證據(jù)5件,提出糾正意見408件次。對不需要繼續(xù)羈押的203人,監(jiān)督糾正阻礙辯護人行使訴訟權利案件5件。監(jiān)督糾正監(jiān)管活動中體罰虐待、混管混押、違法使用戒具等違法行為297人次,監(jiān)督糾正超期羈押3人次。
查辦執(zhí)法司法人員職務犯罪21人
依法查辦執(zhí)法司法不公背后的職務犯罪,共查辦以權謀私、貪贓枉法、失職瀆職的執(zhí)法司法人員職務犯罪21人。對基層院提請逮捕的10件13人決定不捕。強化對基層院擬不起訴職務犯罪案件的備案審查,依法決定不起訴6人。